四川日報 2021年01月13日
●重點從兩個方面突破:項目和經費管理方面,在試點單位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
試點項目將以項目任務合同書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考核指標等為基本依據
本網訊(閆辰宇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莉莎)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fā)布《關于開展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工作的通知》,標志著我省正式啟動這項改革試點。
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農業(yè)大學、成都理工大學、西南石油大學、西南科技大學等7所高校納入試點單位。試點范圍針對2020年及2021年度立項的四川省科技計劃應用基礎研究自由探索類項目、中央引導地方科技專項自由探索型項目。
據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與過去科研經費實行“預算制”不同,“包干制”試點重點將從兩個方面進行突破。
首先,項目和經費管理方面,在試點單位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在確保達到考核指標前提下,可自主調整技術路線、實施方案、項目組成員。項目經費取消預算編制,經費支出不設定科目和比例限制,與項目研發(fā)活動直接相關的支出合理據實開支。同時,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包干制”試點另一大重點創(chuàng)新在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方面。試點項目將以項目任務合同書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考核指標等為基本依據,不簡單以論文、專利數量作為考核評價指標。
誠信是實施“包干制”試點的前提和底線。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保障經費合理使用,正在著力構建“規(guī)矩在先、責任自負、科學抽查、違規(guī)必究”的管理模式。項目負責人需簽署承諾書;項目專項經費納入試點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單獨核算。試點單位應對項目經費支出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經費決算表,接受廣大科研人員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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