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7月15日
本網(wǎng)訊 為持續(xù)推進“放管服”改革和簡政放權工作,我州一、二季度取消調整15項行政權力事項(包含子項),調整層級涉及州縣兩級,包括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權力5個類別。
15項行政權力事項的取消調整分3批次進行,涉及商務、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其中,商務部門取消10項行政權力事項(包含子項),新增2項行政權力事項;公安部門取消2項行政權力事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新增1項行政權力事項(子項)。
取消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因法律法規(guī)條款變動和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予以取消調整。事項取消調整后,3個實施部門立即停止實施,不與其他保留實施的許可事項合并、重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搞變相審批;調整對應責任清單,切實做好取消調整事項政務公示和相關后續(xù)銜接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取消調整事項的承接落實,轉變管理方式,采取有效的跟進和配套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規(guī)范審批程序,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防止監(jiān)管缺位。州委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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