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11月13日
王女士:我通過中介買了套二手房,在我付完定金和中介費一個星期后,賣主違約房子不賣了。中介也拒絕退還中介費,我該怎么辦?
法官解答:對于中介費的退還主要還是依據(jù)您與中介之間簽訂的《中介服務合同》中的約定。請您依合同約定主張權利。
從法律上來講,您(買房人)、賣房人、房屋中介之間形成的是居間合同關系,房屋中介為居間人。根據(jù)《合同法》426條規(guī)定,居間報酬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約定不明確的,根據(jù)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至于中介費能不能退,分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中介未能促成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無權收取中介費,但中介可以要求適當勞務費;第二種情況是,中介促成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而非由于中介的原因,買賣雙方?jīng)]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仍然有權收取中介費,但應當酌情調低;第三種情況是,中介促成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但由于中介的原因,買賣雙方?jīng)]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無權收取中介費。由于不知您與賣房人是否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所以可能屬于第一或第二種情況,您可以參照上文,結合您的實際情況確定中介是否應退還您中介費。
買賣房屋是公民生活中的大事,涉及金額又較為巨大,您的情況在生活中是常出現(xiàn)的。建議您仔細閱讀與中介簽訂的《中介服務合同》,據(jù)此主張權利。
值班法官: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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